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12月-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陕教预〔2020〕23号)要求,结合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实际,学校拟于近期为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
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,补助期限为2019年12月-2020年1月,每生共计补贴60元。
二、补助对象和补助人数(原则上与2019年10-11月一致)
(一)补助对象。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2019年12月-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具体到公司主要有两类:一是2019-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员工;二是2019-2020学年部分未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
(二)补助人数。根据补贴资金额度测算,公司可享受补贴员工人数共计5111人,包括2019-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员工4641人;其他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470名。
三、补助发放形式
一次性打入员工交通银行账户。
四、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评选原则及程序
(一)评选原则。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范围为2019年秋季向学院提出认定申请的困难员工,侧重于三个员工群体:一是少数民族员工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;二是因家庭突发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;三是学院掌握的其他特殊困难员工。
(二)工作程序。各学院严格按照员工申请、辅导员初审、学院审核的程序,确定拟补助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,并在全院进行2天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工作部(处)审批,最终确定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补助名单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应于7月13日前报送以下工作材料:
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未认定困难员工评选工作报告电子及纸质版1份(含公示信息);《2019年12月-2020年1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表》电子及纸质版各1份;《2019年12月-2020年1月(新认定及)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名单》电子及纸质版各1份。
员工工作部(处)
2020年7月10日